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有關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為了保障榆溪河系農業灌溉用水,減輕旱災損失,實現水資源科學合理配置,經區政府研究,決定在榆溪河系實行集中引水輪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榆溪河系輪灌時間從2019年6月16日8時起到9月27日20時止。引用榆溪河水源的10個灌區分為二組進行輪灌,每輪11.5晝夜。第一組5個灌區引灌時間為5.5晝夜,第二組5個灌區引灌時間為6晝夜,其中南郊抽水站每輪引水和停水時間各為4晝夜(詳見附表)。
在抗旱期間,尤家峁水庫、中營盤水庫、李家梁水庫、紅石峽水庫列入榆溪河系輪灌管理。
二、輪灌制度
(一)堅持依法引水用水。輪灌期間各渠站、用水單位必須服從統一調度和安排,自覺遵守輪灌時間,堅決杜絕攔、堵、搶、偷等違規用水行為。
(二)堅持優先農業灌溉用水。各工礦企業、單位及個人非農業用水,必須經區防汛抗旱保障中心許可,并簽訂用水協議后方可引用,嚴禁私自攔蓄、截流、引用水庫調節下泄流量。
(三)堅持統一調度。尤家峁水庫、中營盤水庫、李家梁水庫、紅石峽水庫要嚴格執行調度指令,嚴禁隨意調節水庫下泄流量;紅石峽水庫發電開啟或停止時間及泄量要及時報告區防汛抗旱保障中心,不得私自攔蓄上游水庫調節過庫流量。
(四)各水庫非正常調水、停引水行為以及可能造成輪灌秩序混亂或出現水庫下泄水量浪費情況,有關單位應及時報告區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五)榆溪河來水量小于6立方米/秒時,榆林市河濱公園管理所的橡膠壩嚴禁注水和過水。
(六)各渠站、用水單位未經許可停(引)水或不遵守輪灌停(引)水時間安排的,每推遲停水或提早引水1小時,相應處罰停水或推遲引水12小時,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對違反輪灌制度,干擾、阻礙、拒不服從管理,擾亂輪灌秩序的,要嚴肅追究相關單位負責人責任。嚴厲打擊破壞水利、灌溉設施等違法違規行為,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集中引水輪灌工作順利開展,區政府成立榆溪河系抗旱輪灌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組長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組長由區水利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市公安局榆陽分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氣象局、區電力局、區防汛抗旱保障中心、牛家梁鎮政府、魚河鎮政府、魚河峁鎮政府、上鹽灣鎮政府、長城路街道辦事處、朝陽路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防汛抗旱保障中心,辦公室主任由區防汛抗旱保障中心主要負責人兼任。
區防汛抗旱保障中心具體負責榆溪河系集中引水輪灌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市公安局榆陽分局負責輪灌工作的環境保障,依法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區電力局負責輪灌工作的電力保障,各有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分別指派一名領導,具體負責本鄉鎮、街道輪灌工作的組織協調,配合灌區管理單位搞好本鄉鎮內部輪灌工作。各有關部門、鄉鎮要切實統一思想,統一行動,協調一致,密切配合,確保榆溪河系集中引水輪灌工作順利完成。
附件:2019年榆溪河系集中引水輪灌安排表
榆區政發〔2019〕28號 關于認真搞好榆溪河系輪灌工作的通知附件.xls
榆林市榆陽區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8日